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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君正: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7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客观、谨慎、
认真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公
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有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
限不超过1年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
       经审议,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决议有效期为自2018年12月26日起两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云凤                             王艳辉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