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19-021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
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4、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受影响报表科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7 年度 /2017 年度 /2017 年度 /2017 年度
合并 合并(经重述) 母公司 母公司(经重述)
应收票据及应收
13,241,437.38 3,537,214.04
账款
应收账款 13,241,437.38 3,537,214.04
应付票据及应付
3,400,967.97 1,781,024.83
账款
应付账款 3,400,967.97 1,781,024.83
管理费用 83,795,173.16 27,055,042.31 55,357,907.73 20,357,960.91
研发费用 56,740,130.85 34,999,946.82
财务费用 -247,405.86 -247,405.86 -490,454.40 -490,454.40
利息收入 728,123.12 634,603.85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不影响本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