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19-028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
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
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
关公告。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