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0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君
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拟对方案进行重大调整事项,在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本次交易项下,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预计本
次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将取得公司 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预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在提交
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正
式方案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3、 公司充分披露了未及时披露重组正式方案的原因并拟对本次交易方案进
行调整,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披露内容和相关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梁云凤 王艳辉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