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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君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0-05-20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京君正

股票代码:3002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309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6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上市公司股份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况................................................................................................. 10
    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评估作价情况.............................................................................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 10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 11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1
            (一)上市公司及合肥君正决策过程......................................................................... 11
            (二)标的企业决策过程............................................................................................. 12
            (三)交易对方决策过程............................................................................................. 12
            (四)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12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北京君正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12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
    排 ............................................................................................................................................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一、备查文件......................................................................................................................... 16
    二、备置地点.........................................................................................................................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北京君正、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君正                       指   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屹唐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矽成                       指   北京矽成半导体有限公司
上海承裕                       指   上海承裕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创芯原                       指   北京华创芯原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瑾矽                       指   上海瑾矽集成电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民和志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为
民和志威                       指
                                    烟台民和志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闪胜创芯                       指   上海闪胜创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Worldwide Memory、WM           指   Worldwide Memory Co., Limited
Asia Memory、AM                指   Asia-Pacific Memory Co., Limited
厦门芯华                       指   厦门芯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集岑                       指   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武岳峰集电                     指
                                    伙)
万丰投资                       指   黑龙江万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青禾                       指   北京青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承裕投资                       指   上海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海君芯                       指   北京四海君芯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北京矽成 59.99%股权、上海承裕 100%财产份额
                                    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
                                    京华创芯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瑾矽集成电路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民和志威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闪胜创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Worldwide Memory Co., Limited 、
交易对方                       指   Asia-Pacific Memory Co., Limited、厦门芯华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武岳峰集成电
                                    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集岑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青禾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黑龙江万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
                                    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北京君正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以发行股份
                               指
本次收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矽成 59.99%股权、

                                     4
产                                  上海承裕 100%财产份额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
                                    向包括刘强控制的企业四海君芯在内的不超过
套资金、配套融资、本次募集配   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套资金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
                               指
本次交易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增加至 13.43%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15 号准则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洲评估、评估机构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           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309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30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姜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3482925854
                   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经营范围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屹唐投资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屹唐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


                                        6
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屹唐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勋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20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22 号院 1 号楼 23 层 23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62801030J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
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
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屹唐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姜浩,男,中
国籍,长期居住地为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除在屹唐投资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外,姜浩还在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董事、在屹唐资本(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亦庄(上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屹唐投资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屹唐投资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北京君正重大资产重组的一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其在
北京君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由于北京君正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屹唐投资持
有的北京矽成股权而引起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上市公司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60,556,704 股股份,
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
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况

    本次收购方案为北京君正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肥君正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屹唐投资、华创芯原、上海瑾矽、民和志威、闪胜创芯、WM、AM、
厦门芯华持有的北京矽成 59.99%股权,以及武岳峰集电、上海集岑、北京青禾、
万丰投资、承裕投资持有的上海承裕 100%财产份额,合计交易作价 72 亿元。本
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北京矽成 59.99%股权,并通过上海承裕间
接持有北京矽成 40.01%股权,即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北京矽成 100%股权。

    上市公司拟采取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投入北京矽成面向智能
汽车的新一代高速存储芯片研发项目及面向智能汽车和智慧城市的网络芯片研
发项目。其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强控制的企业四海君芯将
认购不低于配套资金的 50%。上述方案已经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北京矽成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02,791.68 万元。参考上述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协商,以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基础,北京矽成 59.99%股权的交易作价定为
431,929.02 万元。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情况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北京君正的股份。

    本次交易中,北京君正向屹唐投资发行股份 60,556,704 股,在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屹唐投资持有北京君正的股份
比例将由 0%增加至 13.43%。



                                    10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北京矽成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5.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计                   664,019.98         655,984.69      601,828.44
负债总计                    75,274.63          74,272.84       66,968.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8,745.35         581,711.84      534,859.81
           项目         2019 年 1-5 月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116,520.92         287,724.41      251,206.43
利润总额                     9,114.72          28,383.39       17,077.09
净利润                       7,405.58          24,502.14        6,005.03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上市公司及合肥君正决策过程

    2018 年 11 月 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11 月 9 日,合肥君正出具股东决定和执行董事决定,同意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宜。

    2019 年 5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5 月 16 日,合肥君正出具股东决定和执行董事决定,同意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事宜。

    2019 年 7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后,剩余非关联董事人
数不足 3 人,根据北京君正《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2019 年 7 月 31 日,合肥君正出具股东决定和执行董事决定,同意本次重大

                                        11
资产重组事宜。

     2019 年 9 月 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调整本
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相关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经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标的企业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的方案已经北京矽成、上海承裕内部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三)交易对方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的方案已经全部交易对方的内部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四)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9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君正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君正
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38 号),对本次交易予以
核准。

     综上,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获得了相关核准、审批等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北京君正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

况

     屹唐投资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北京君正股份,自该部分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后,按如下约定解锁:

     第一期,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且 2019 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
后,如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北京矽成 2019 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
润数的 85%,则可解锁的股份数为零;如北京矽成 2019 年实际净利润数达到承

                                    12
诺净利润数的 85%或以上,屹唐投资可解锁的股份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屹唐投资可解锁的股份数=2019 年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
润累计数×屹唐投资获得的对价股份数量

    第二期,于 2020 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根据《盈利补偿协议》,
北京矽成 2019 年和 2020 年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累计数的 85%,
则可解锁的股份数为零;如北京矽成 2019 年和 2020 年实际净利润累计数达到承
诺净利润累计数的 85%或以上,屹唐投资可解锁的股份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屹唐投资可解锁的股份数=2019 年和 2020 年承诺净利润累计数÷业绩承诺
期内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屹唐投资获得的对价股份数量-第一期解锁股份数

    第三期,于 2021 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业绩承诺方于《盈利补偿协
议》项下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后所持剩余股份可全部解锁。

    《专项审核报告》应于上市公司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
之日起 30 日内出具。如《专项审核报告》届时未能出具且未经上市公司、屹唐
投资双方同意并确认延期的,则视为屹唐投资已满足上述相应阶段的解锁条件,
可自上市公司相应年度报告披露届满 30 日后按上述安排解锁相应数量的股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一年及一期内屹唐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
其他重大交易,亦无计划在未来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交易或相关安排。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屹唐投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
要负责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的文本;

   3、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4、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承诺;

   6、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姜   浩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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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
                     份有限公司                                 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一层 A101-A113
股票简称             北京君正              股票代码             3002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
称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              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309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量变化               减少□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否■                                       否■
大股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北京君正的股份。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北京君正 60,556,704 股股份,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将由 0%增加至 13.43%(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否□

                                          18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9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
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姜   浩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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