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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君正: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北京君正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欣灵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方军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会将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
                                                  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
                                                  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于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下半年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的声明及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控
                                                       是                不适用
制权稳定的承诺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等关于股份限售等方面的承诺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6、发行人其他股东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声明
                                                       是                不适用
及承诺
7、发行人出具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9、发行人其他股东出具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10、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其他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
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欣灵                      田方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