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光韵达: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光韵
达”)于2020年1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征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915号),核准了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资产重组”)。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具体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深圳光韵
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
               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
               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
               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
                   1、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
上市公司控股股 在上市公司直接及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东、实际控制人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相关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
               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
上市公司董事、 排或其他事项;
监事、高级管理      4、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人员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
               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本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上市公司
                   4、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或其
               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5、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及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6、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7、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本公司在本
               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2、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
上市公司控股股
               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东、实际控制人
                   3、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本人确认,目前尚无减持计划。自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
上市公司控股股
               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存在资金需求等原因,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
东、实际控制人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操作。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
               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上市公司控股股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东、实际控制人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
               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本次交易前,公司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2、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
上市公司控股股
               在风险;
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保证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性。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在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拥有、管理、控制、投资、
               从事其他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不参与拥有、管理、控
上市公司控股股 制、投资其他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
东、实际控制人 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赔偿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子公司
               造成的损失。
                   1、就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交易的公平
               原则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
               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
               规定,促使经本人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来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上市公司控股股
                   5、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东、实际控制人
               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
               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
               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如违反
               上述承诺,本人将赔偿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尚无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
                   2、自公司通过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存在
监事、高级管理
               资金需求等原因,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
      人员
               所的相关规定操作。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
               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上市公司董事、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
监事、高级管理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人员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
上市公司董事、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监事、高级管理
                   6、如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
      人员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
               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
               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依法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措施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
上市公司及其控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股股东、实际控
                 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
制人、董事、监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
事、高级管理人
                 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 36 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公
  员,交易对方
                 司/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作出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公司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公司若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并非真实、准确、完整,或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标的公司      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存在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本人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交易对方
                   3、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
               件(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全部法律
               责任;
                   2、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
               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
               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
               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违反上述保
               证,本人将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
                   3、如本次交易中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不
               转让届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相关信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本人名下之日
  陈征宇、俞向
               起 12 个月将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明、张智勇、张
               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并按照《发行
        翕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的锁定期安排履行本人的义务。

                    1、截至本确认函签署之日,本人已依法履行了标的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出
               资及/或股权受让价款均系自有资金,出资及/或股权受让价款真实且已足额缴纳或支付,不存
               在任何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
               因股东行为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本人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2、本人对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安排、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者其他任何代表
               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
               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
  陈征宇、俞向
               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该等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
明、张智勇、张
               纷的情形,该等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人保证
        翕
               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人保证不在本人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
               三方权利。
                    4、标的公司或本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人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
               款。
                    5、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以及标的公司股
               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本人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
               款。本人在本确认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就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交易的公平
               原则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
               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
               规定,促使经本人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来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
  陈征宇、俞向 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明、张智勇、张     5、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翕     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
               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
               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如违反
               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1、本人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作为支付对价发行的相关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
               优先用于履行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该等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
               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
               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2、为保证本次交易补偿义务的可实现性,本人所获对价股份在适用锁定期承诺的基础上,
               进一步按以下方式解禁,具体安排如下:
                    (1)对价股份上市后满 12 个月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实现 2020 年度净利润预测数或补偿义务
               人已支付完毕当期应补偿金额的,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的第一期对价股份为:补偿义务人所
  陈征宇、俞向 获对价股份总数×标的公司 2020 年度预测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间预测净利润总和-本期应补
明、张智勇、张 偿股份数(如需);
        翕          (2)对价股份上市后满 24 个月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实现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累计净利润
               预测数或补偿义务人已支付完毕当期应补偿金额的,补偿义务人各方可解锁的第二期对价股份
               为:补偿义务人所获对价股份总数×标的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数÷盈利
               补偿期间预测净利润总和-累计已补偿股份数(如有)-本期应补偿股份数(如需)-第一期
               解除锁定的股份数;
                    (3)对价股份上市后满 36 个月且标的公司已足额实现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
               累计净利润预测数和实现资产保值,或补偿义务人已支付完毕全部应补偿金额的,补偿义务人
               各方可解锁的第三期对价股份为:补偿义务人所持剩余未解锁对价股份总额—本期应补偿股份
               数(含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
                    1、本人尊重侯若洪先生和姚彩虹女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形式谋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
  陈征宇、俞向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与其他交易对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
明、张智勇、张 排。
        翕          3、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不主动与
               其他交易对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以谋求公司的控制权。
                    4、本人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本人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
              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
              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3、如上市公司认定本人将来产生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
              后,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4、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
    陈征宇
              会,则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5、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
              诺。
                   6、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
              东义务,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
              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
              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人
              不再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背上述相应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承
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