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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韵达: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09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91,544,657.11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3,381,349.4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5,035,741.58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001,241.72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
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
等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1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且公司当
前处于投资发展时期,对资金需要较大,公司立足于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
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董事会经讨论后决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关于公司实施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的说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
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
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1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使用自有资金约5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5,198,63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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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的规定,公司2021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视同现金分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
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1年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
润分配方案有助于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和投资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
资金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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