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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韵达: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3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清
华紫光信息港)C座1层,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若洪先生。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78,428,346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5.69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78,296,1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6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公司股份132,17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64%。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5人,代表公司股份132,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64%。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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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 78,398,8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4%;反对
29,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030%;反对 29,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97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宋宇红律师、陈旭光律师参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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