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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韵达: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3-04-04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光韵达”)于2023年3
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接受关联方担保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州光韵达”)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苏州光韵达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荣先生
拟为上述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关联方在
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苏州光韵达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
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事项保证人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荣先生属于公司关联方,2023年度其为苏州光韵达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
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荣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
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
保和资助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
2024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1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720684957X

 公司住所                苏州高新区嘉陵江路101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侯若洪

 成立日期                2000年7月26日
                         生产SMT激光模板和激光高精密度和高精细制造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工业
                         应用,生产和销售SMT产线装配用辅助工装、夹具、治具,PCBA目检罩板自
                         产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售后技术服务;自动化设备制
 经营范围
                         造与销售;经营以上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厂房租赁及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            苏州光韵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等级                B级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8,601,751.20              376,632,590.430

 负债总额                                        139534143.8               171,021,141.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5,000,000.00                45,156,1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37,849,699.47               159,719,769.16

 资产负债率                                           41.21%                        45.41%

 净资产                                       199,067,607.43              205,611,448.820

            项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1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3,047,734.01               208,152,574.32

 利润总额                                       9,868,591.95                25,787,620.36

 净利润                                        10,035,050.32                24,690,049.12

    3、苏州光韵达设立至今,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抵押、担保事项;未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2
       姓名         王荣

       性别         男

       职务         董事、副总经理

       国籍         中国

 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30,903,841 股
                    王荣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王荣先生为公司合并报
     关联关系
                    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荣先生为苏州
光韵达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担保为无偿担
保,保证期间苏州光韵达无需向关联方支付费用,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授予的担保额度。
    六、接受关联担保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荣先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授信融资提供无偿担保,能有效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开
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王荣先生及王荣先生控
制的其他企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提
供担保,是公司董事全力支持公司发展的有力体现,有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
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被担保
人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正常偿付能
力,不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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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
保,能有效解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问题,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关联担保为无偿担
保,被担保人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
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对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
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被担保人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是公司董事支持公司发展的有
力表现,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被担保人无需
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审议过程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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