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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韵达: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琳2023-04-04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琳)
      作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
 会议、1 次股东大会。每次董事会会议,我均亲自出席或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召开
 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
 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
 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类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2、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议案            同意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同意
2022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第   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月7日        十二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      同意
                             6、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同意并予以
                             议案                                                事前认可
                             7、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8、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   同意并予以
                             案                                                  事前认可
                                                                               同意并予以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事前认可
                             10、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 3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同意
月 13 日      十四次会议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 年 7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同意
 月5日        十五次会议     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2 年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   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8 月 24
              十六次会议
  日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议案        同意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制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意见等议案进行了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
 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走访,实地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日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保
 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关注财务状况、需求下滑对公司的影响等,交流
 资本市场发展形势,给公司一些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本人也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的相关报道,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
 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公司和股东的信任,今后,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琳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