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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计提2018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
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18年半年度
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梁文昭、胡左浩、窦林平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