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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

                          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
仅代表其个人意见,不构成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
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018 年 10 月 17 日,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
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了《关于鼓
励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基于对行业景气度、公司未来业绩及公司
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市场稳定,林洺锋先生倡议:洲明科技及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洲明科技;股票代
码:300232)。林洺锋先生承诺,按照本倡议的相关内部细则,公司及全资、控
股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事先经林洺锋先生本人确认拟购买数量,并在 2018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期间完成不超过约定数量的净买入洲明科技股票(不
低于 1,000 股),全额连续持有 12 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洲明科技履职
的,该等洲明科技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林洺
锋先生予以补偿。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
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事先经林洺锋先生本人确认拟购买数
量,并在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6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完成不
超过约定数量的净买入洲明科技股票(不低于1,000股),全额连续持有该等股
票12个月以上,且在约定的持有期连续在洲明科技履职的,该等洲明科技股票的
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亏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
                                     1
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增持期间净买入数量*(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截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后 1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注:
    (1)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
    (2)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Σ 分时成交的量*成交价)/总成交股数;
    (3)如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前卖出洲明科技股票导致亏损的,林洺锋先生
对增持期间净买入的股票不予以补偿;
    (4)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 12 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作相应调整。
    3、补充计算时点
    若截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后 1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低于员工有效持有的本次
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则由林洺锋先生一次性补偿员工 2019 年 10 月 25 日
后 1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与净买入股票均价的差额产生的员工有效增持股票的价
值损失。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4、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补偿方式为自有现金或股份赠与补偿。
    5、补偿的限额
    补偿款不设上限。
    6、补偿的时点
    林洺锋先生将在上述员工购买洲明科技股票完全卖出完毕后两个月内予以
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
延。
    7、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在职员工,增持期
间短且需全额连续持有公司股票 12 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林洺锋
先生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林洺锋先生暂无设立保证金账户
或第三方监管账户来确保相关承诺得到实施的计划。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承

                                     2
诺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
    8、本次倡议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为确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效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补偿事
项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林洺锋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
时披露。
    二、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员工总数 4,187 人;员
工平均薪酬水平约为每月 7,000 元—8,000 元。
      专业构成类别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1,941                   46.36%

        销售人员                    859                   20.52%

        技术人员                    724                   17.29%

        财务人员                    94                    2.25%

        行政人员                    322                   7.69%

      其他管理人员                  247                   5.90%

        集团合计                  4,187                  100.00%

    三、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
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
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林洺锋先生的影响和控制。
    四、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
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
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
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
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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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 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
关。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的此次倡议是基于其对公司投
资价值判断以及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本次倡议并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员
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因此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得到
会计师的认可,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也不属于“股份支付”。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代表林洺锋先生的个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
决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
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预计、判断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经营层面的风险具体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99)。
    2、倡议人的履约风险
    此次倡议增持对象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增持期间
较短且需全额连续持有公司股票 12 个月以上并且为公司在职员工,整体增持金
额可控,公司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具备相应承诺的偿还能力,
但仍请投资者关注控股股东的履约风险。
    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洺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共计 217,366,600 股,占其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8.96%,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5%。目前暂未发现股份质
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暂未发现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公司
将根据其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股价波动的风险

                                    4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
国家政策、流动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时期,公司股票的
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
波动产生的风险。
    5、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倡议的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
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属于员工自
愿性行为,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倡议仅代表林洺锋先生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特别提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增持公司股份,还需要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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