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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
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将于2018年11月13
日期满。
    2018年7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
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01次发审委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
请获得通过。
    2018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40号)。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
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1月13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
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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