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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30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增资 1,326.46 万元用于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为了更好地推进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增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故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梁文昭、窦林平、胡左浩
                                                    2018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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