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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2020-07-23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7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及进展
    1、2020年1月6日,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洲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前海洲明基金”)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
深圳市前海洲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洲明投资”)拟使用自有资
金人民币3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其他有限合伙人(林周伟、钱姝屹)发起设
立深圳市洲明启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洲明启航”)。
    2、2020 年 7 月 23 日,因有限合伙人及认购份额发生变更,前海洲明基金、
前海洲明投资与其他有限合伙人签订了《深圳市洲明启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合伙协议》,原有
限合伙人林周伟、钱姝屹不再认购相关份额,深圳市天谷技术有限公司、袁道仁
成为新的有限合伙人;前海洲明投资追加出资额 50 万元,变更后的认缴出资额
为 350 万元;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由 55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600 万元人民币。
    (1)本次变更前,洲明启航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深圳市前海洲明基金管理有限责
                               普通合伙人      9.09%           50          现金
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洲明投资管理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54.55%           300         现金
司
林周伟                         有限合伙人     18.18%           100         现金
钱姝屹                         有限合伙人     18.18%           100         现金
                  合计                         100%            550         —
    (2)本次变更后,洲明启航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万元)
深圳市前海洲明基金管理有限责
                                普通合伙人   8.333334%      50       现金
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洲明投资管理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58.333334%     350      现金
司
深圳市天谷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6.666666%     100      现金
袁道仁                          有限合伙人   16.666666%     100      现金
                   合计                        100%         600      —
    3、由于原有限合伙人钱姝屹退出,相关合伙人认购洲明启航的投资基金份
额事项不再构成关联交易。前海洲明投资拟追加出资额 50 万元,未达到董事会
审议标准,故本次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事项无需经过新的审议程
序。


       二、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洲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韶山
    注册资本:13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前海洲明基金已于2019年7月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2、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洲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洺锋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
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投资
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均不含证
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不含其他限制项目)。
    3、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深圳市天谷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3月1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社区臣田工业区22栋401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2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安检设备的研发、销售与
租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移动电话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金属材料、半
导体的研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环保科技信息咨询;物业管理。
    4、有限合伙人
    姓名:袁道仁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0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三、投资标的情况
    1、名称:深圳市洲明启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3、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洲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600万元人民币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期限
    1.1 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自成立之日
起【五】(5)年(“存续期”)。
    1.2 合伙企业投资期为自首期出资到账日起【二】(2)年,合伙企业退出
期为投资期届满后剩余的存续期。存续期内,如合伙企业的投资期经合伙人会议
决议延长的,则退出期相应顺延。
    2、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600万元人民币。
    3、出资缴付
    合伙人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应根据普通合伙人书面缴付出资通知一次性缴
清,一般在合伙企业成立日起【一】(1)个月内。
    4、后续募集
    4.1 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六】(6)个月内为后续募集期,执行事务合伙
人可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或接纳现有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合
伙企业的出资,6个月后续募集期满,合伙企业不再接纳新增出资;但经合伙人
会议决议,可将后续募集期延长不超过【六】(6)个月。
    4.2 后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其认缴出资时(以其签署合伙协议时间为准)合
伙企业已经退出的项目投资的投资成本之分担及收益分配、亏损分担。
    5、投资目标
    5.1 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
要求。
    5.2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应集中于以下领域:重点投资于半导体应用、5G应用、
大数据领域。
    5.3 投资阶段:成长期项目。
    6、投资决策
    6.1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
策机构。
    6.2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下列职权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
    (1)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
    (2)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
    (3)审议决策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
    (4)本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6.3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
    (1)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3)名委员组成,委员人选由执行事务合伙
人提名,并由合伙人会议通过。
    (2)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1)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负责
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一致。
    (4)【二】(2)名以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变更需经合伙人会议通过。
    (5)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同时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6.4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均采用书面形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各委员一
人一票;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
    (2)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决议。
    (3)涉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关联交易事项,必须提交合伙人会议表决,
且须经合伙人会议非关联方一致同意后方为有效决议。
    (4)累计【二】(2)次未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项目,投资决策委员
会不再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7、费用和支出
    7.1 合伙费用
    合伙企业应负担所有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
费用(“合伙费用”),包括:
    (1)开办费,与合伙企业的设立相关的费用。开办费以【一】(1)万元为
上限,超出部分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自行承担,或由合伙企业承担但从应付管理费
中扣除;
    (2)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如有);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合伙企业自身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5)政府部门对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收益或资产、合伙企业交易和运作
所收取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6)合伙企业为维持合法存续而发生的登记、备案、年检等工商、审计、
税务相关的费用;
    (7)由合伙企业发起或针对合伙企业及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诉讼、仲裁或
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费用,与该等诉讼、仲裁或程序相关的律师费,以及行使
由此产生的任何支出;
    (8)合伙企业清算、解散相关的费用。
    7.2 管理费
    无。
    7.3 托管费
    无。
    8、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8.1 可分配收入
    项目投资的可分配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被投资公司预分配现金、
转让对被投资公司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公司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
得的收入,但需扣除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和由管理人垫付
的费用(合伙企业账户无余额)。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收益的分配时,应扣
除预计费用。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取得的可分配收益不得用于再投
资。
    8.2 收益分配原则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和项目“即退即分”
原则。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整体核算、分配,按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的顺序返还成本,再进行分利,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形下,不得进行
后一顺序的分配。
    本有限合伙取得的投资收入,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的,除另有约定外,应
尽快分配,最晚不应迟于该等款项发生之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九十(90)个工作
日,但如因国家税收等相关问题而导致的延期分配除外。具体分配方案由执行事
务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因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计入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
    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
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9、财务会计制度及报告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账簿,
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人会议决
议聘请有资质的独立审计机构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可充分发掘产业发展机遇,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创新、监
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
风险。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
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后续运作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