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从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勤勉尽责的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
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现将2020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事项
1、《关于拟收购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2020 年 1 月 第四届监事会 股份的议案》
1
6日 第七次会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20 年 2 月 第四届监事会
2 1、《关于提前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3日 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2 月 第四届监事会
3 1、《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28 日 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第四届监事会
4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1 日 第十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17 日 第十一次会议 2、《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1、《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第四届监事会
6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3 日 第十二次会议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1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事项
度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
案》
11、《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3、《关于<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17、《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18、《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19、《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0、《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3、关于设立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第四届监事会
7 2、《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11 日 第十三次会议
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第四届监事会
8 2、《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21 日 第十四次会议
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人数及股数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的
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2020 年 6 月 第四届监事会 案》
9
22 日 第十五次会议 3、《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4、《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 >的议案》
2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事项
5、《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议
案》
8、《关于<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第四届监事会
10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 日 第十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11
30 日 第十七次会议 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第四届监事会
12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 日 第十八次会议
1、 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4、《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
2020 年 8 月 第四届监事会 修订稿) >的议案》
13
26 日 第十九次会议 5、《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的
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2、《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
2020 年 9 月 第四届监事会
14 修订稿) >的议案》
14 日 第二十次会议
3、《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
4、《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3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事项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
5、《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 的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0 年 10
15 第二十一次会 2、《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月 26 日
议 3、《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
与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
部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对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公司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
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检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对公
司财务管理及控制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
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
4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
放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所有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为全资/
控股子公司及相关客户提供的对外担保履行了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
形。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
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
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
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2020年度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进行的重要活动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0年度召开了5次股东大
会、18次董事会、15次监事会,确保三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正常运转和运作规
范。
(2)公司注重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在生
产经营与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经过全面了解、审慎决策,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5
发挥了外部专家资源优势,使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学、高效,切实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控体系,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较
为完整、合理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
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
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
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除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
平外,还会加强对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公司财务等事项的监督
检查,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措施得到有效地执行,防
范并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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