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小宁)2021-04-28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小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
司2020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客观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0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实际出席会议18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
况发生,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2、2020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了5次会议
在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各项议案
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依法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 意见类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时间 型
1
发表独立 意见类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时间 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1 2020-01-06 2、关于拟收购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剩余股份的独 同意
立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关于提前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2 2020-02-04 同意
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关于抗击肺炎疫情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3 2020-02-29 同意
1、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4 2020-03-31 同意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5 2020-04-18 同意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的独立意
见;
6、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6 2020-04-25 9、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
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13、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独立意见;
15、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1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2
发表独立 意见类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时间 型
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19、关于设立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
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7 2020-05-11 同意
2、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
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8 2020-05-21 同意
2、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
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9 2020-06-22 同意
6、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8、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的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0 2020-07-20 同意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1 2020-07-31 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的独立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2 2020-08-19 同意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
发表独立 意见类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时间 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3、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13 2020-08-28 同意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14 2020-09-14 同意
(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5、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5 2020-10-27 1、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16 2020-12-21 同意
2、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17 2020-12-29 1、关于聘任祝郁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独 同意
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及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1、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独
4
立董事制度》、《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
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
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募集资
金的使用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的汇报,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提出指导性意见,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
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今年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和公正。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会相关议案,查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
经验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
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并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详
实地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
5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
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2021年,我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
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华小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华小宁
___________
2021年4月27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