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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洲明科技2020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5-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洲明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参政                   联系电话:010-59013962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睿                     联系电话:010-5901382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5 月 12 日
                                                             信息披露要求、公
                                                             司治理规范、募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资金的使用、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无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无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无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陆初东、钱玉军、陆晨、郭彬关于避免和消
                                                   是             不适用
 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2、陆初东、钱玉军关于不违反“证监发[2005]120
 号文”及“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声明与承诺       是             不适用
 函
 3、陆初东、钱玉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
4、陆初东、钱玉军关于雷迪奥发行股份购买资
                                                 是          不适用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其他承诺
5、林洺锋、前海大宇定增 2 号私募基金、孙红
                                                 是          不适用
霞、周雯关于再融资的股份限售承诺
6、林洺锋、艾志军、卢德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是          不适用
股票股份锁定承诺
7、曾广军、曾川关于清华康利的业绩承诺及补
                                                 是          不适用
偿安排
8、曾广军、曾川的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9、娄涛、刘红剑、李涛、唐果、谢安关于洲明                    不适用
                                                 是
文创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0、娄涛、刘红剑、李涛、唐果、谢安的股份限                   不适用
                                                 是
售承诺
11、蒋海艳、林洺锋、新余勤睿投资有限公司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       是          不适用
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2、林洺锋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13、林洺锋、陆晨、黄启均、姚宇、梁文昭、窦
林平、胡左浩、武建涛、胡艳、徐朋关于公开发       是          不适用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
14、林洺锋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
                                                 是          不适用
诺
15、卢德隆关于追加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16、林洺锋关于倡议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7、林洺锋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0 年 8 月 19 日,钱丽燕女士因工作变动
                                不再担任洲明科技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人,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马睿先生接
                                任,并与孙参政先生共同负责剩余持续督导
                                期的持续督导工作。
                                1、2020 年 7 月 13 日,山东证监局向中泰
                                证券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决定》([2020]20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告报送山东证监局;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2020 年 12 月 22 日,山东证监局向公司
                                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78


                                    3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
                            局;
                            3、2020 年 12 月 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
                            发《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
                            注函》(监管关注函(2020)8 号),中泰证
                            券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
                            2020 年 3 月 18 日,深圳证监局向洲明科技
                            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30
                            号),洲明科技已将整改报告报送深圳证监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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