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5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
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华小宁、孙玉麟、黄启均
                                                       2021年7月5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