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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5-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洲明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参政                   联系电话:010-59013962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睿                     联系电话:010-5901382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5 月 13 日
                                                              信息披露要求、公
                                                              司治理规范、募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资金的使用、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无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无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无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陆初东、钱玉军、陆晨、郭彬关于避免和消
                                                    是             不适用
 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2、陆初东、钱玉军关于不违反“证监发[2005]120
                                                    是             不适用
 号文”及“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声明与承诺函
 3、陆初东、钱玉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4、陆初东、钱玉军关于雷迪奥发行股份购买资
                                                    是             不适用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其他承诺
 5、林洺锋、艾志军、卢德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是             不适用
 股票股份锁定承诺

                                      2
6、蒋海艳、林洺锋、新余勤睿投资有限公司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   是          不适用
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7、林洺锋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8、林洺锋关于倡议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孙参政                     马睿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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