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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明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实施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于

                                    1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7、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3 名激励对象离职(63 名离职
人员中部分人员同时获授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543 人调整为 49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2069.6824 万股调整为 1829.7624 万股,作废 239.9200 万股;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576 人调整为 517 人,预留部分授予限

                                        2
制性股票数量有 617.4462 万股调整为 500.4822 万股,作废 116.9640 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19 年营业收入
 首次授予限制性    对应考                    增长率(A)
 股票归属安排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10%                      5%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45%                     35%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80%                     70%
  第四个归属期     2023 年         115%                    100%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19 年营业收入
 预留部分限制性    对应考                    增长率(A)
 股票归属安排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45%                     35%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80%                     7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115%                    100%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为 0。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处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内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内对 应的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29.7624 万股调整为 1280.8337 万股,
作废 548.9287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0.4822 万股调整为 350.3375
万股,作废 150.1447 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55.9574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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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
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
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本律所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作废原
因与作废数量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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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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