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18-097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1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10月28日-2018年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
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765号新晖大酒店12楼雁荡山厅。
    7.出席对象: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2,622,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80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人,所持股份82,659,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6596%;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6人,所持股份9,962,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41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福祥、方书农、智文艳、邵建民、王溯、
耿雷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18年10月29日起三年。
    1.01选举候选人王福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1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8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88%。
    1.02选举候选人方书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1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8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88%。
    1.03选举候选人智文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05,4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45,6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78%。
    1.04选举候选人邵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1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8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88%。
    1.05选举候选人王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1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8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88%。
    1.06选举候选人耿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1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8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88%。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秀法、蒋荃、秦正余三人为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
2018年10月29日起三年。
    2.01选举候选人徐秀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1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8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88%。
    2.02选举候选人蒋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1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8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88%。
    2.03选举候选人秦正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1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8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88%。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振荣、徐玉明二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黄利松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18
年10月29日起三年。
    3.01选举候选人王振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1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8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88%。
    3.02选举候选人徐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92,615,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800股,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88%。
    4、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逐项表决。
    4.01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2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
       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521,0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5%;
反对101,4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61,2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21%;反对
101,4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622,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62,601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8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议案4、5、6经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申林平、罗丽枝。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