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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8-12-1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新阳
保荐代表人姓名:包建祥                 联系电话:021-3338 9737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兵                   联系电话:021-3338 973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包建祥、王立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2 月 04 日至 12 月 1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记录、工商登记资料,访谈
高管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控制度、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底稿、审计委员会会议
资料、三会资料,访谈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计部门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发现的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
                                                   
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高管,查阅三会资料、专门委员会和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资料,审查公司公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用章记录等资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高管,核查公司相关内控制度、2017 年年报、2018 年
一季报、2018 年半年报、2018 年三季报、关联方清单、公司基本信用信息报告、
三会会议资料等相关文件,审阅财务明细账,抽查大额资金往来凭证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
对账单和定期存单、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表、大额支出凭证和合同、三会资料、鉴
证报告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核查了募集资金使用
进度表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    
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清单及凭证、2017 年年报、2018 年一季
报、2018 年半年报及 2018 年三季报等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访谈董事长、董秘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高管,查阅公司公告、三会记录、公司内控制度、大额
资金往来明细及凭证,抽查公司交易合同,现场查看了公司经营场所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通过上海新阳 2018 年定期现场检查工作,保荐机构提醒公司关注内审部门
人员配备、内审部门职责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文件编制及提交及时性等问题,
应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相关
要求,确保内审部门人员配备的合理、充分,确保内审部门职责范围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及管理需求,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文件编制、提交及审核的及时
性。
     保荐机构基于 2018 年现场检查情况,就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实施、内审
部门的设置及内审工作的重要性等事项,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
     经过本次培训,上海新阳相关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内部
控制及内审工作的重要性等方面的认识,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
中将提升内控、内审意识,确保公司内控各环节的有效性及内审工作质量。本次
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包建祥                    肖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