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3-12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一、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公司以下对外投资
(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
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签订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权:
签订许可协议、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提供
第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113 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收购出售资产、
会会议;
条 资产抵押和质押、关联交易、债权或者债务重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组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享有决策权限: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绝对金额不
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
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超过以上任一标准的,应当由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交易事项:董事长决定公司与
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足 30 万元的关
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1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0.5%以下)的关联交易。
如董事长与该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有关联
关系,该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长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