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阳”或“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上海新阳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7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新阳半 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新阳于2016年3月非 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721,94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98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9.62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0.38万元,于2016年3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众会字 (2016)第3065号《验资报告》验证。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新阳半 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上海新阳于2021 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2,732,486股,发行价格为34.84元/股, 1 募集资金总额79,199.9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753.97 万元。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2021年4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 (2021)第0352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1、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2016年3月,上海新阳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000.00万元。 上海新阳于2018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6月8日,上海新阳将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及利息19,900.29万元变更用途,其中16,00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新设立的上 海芯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刻微”)实施“193nm(ArF) 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存款利息3,900.29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新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变更后 年初募集 本年实际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 资金余额 使用金额 年末余额 集成电路制造用300mm硅 10,000.00 - - - 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 16,000.00 5,076.03 5,076.03 - 发及产业化项目 永久补偿流动资金 3,210.38 - - - 合计 29,210.38 5,076.03 5,076.03 0.00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上海新阳于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2,732,486股,募 集资金总额79,199.98万元,保荐机构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提取的承销保荐费用(含 税)为396.00万元。保荐机构将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后的资金打款到本次 2 募集资金专户中,金额为78,803.98万元。上海新阳另支付发行中介费用不含税 72.43万元,此外考虑到保荐机构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承销保荐费用含有增 值税22.42万元部分需要加回,所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753.97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 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募集资 期初募集资 本期实际使 募集资金期 项目名称 金金额 金余额 用金额 末余额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 42,553.97 - 861.93 41,692.04 胶研发、产业化项目 集成电路关键工艺材料项 21,200.00 - 7,500.10 13,699.90 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78,753.97 - 23,362.03 55,391.9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海新阳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先后分别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现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及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及变更情况 1、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 上海新阳为前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 开户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松江支行”) 3 账号 0300283626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乐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松江支行”) 账号 31050180400000000039 公司已与原保荐机构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予以公告(2016-020号)。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期末余额情况 2018年3月13日,上海新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3月30日, 上海新阳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原建 行松江支行及上海银行松江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芯 刻微在上海银行松江支行开设账号分别为03003614556及03003620278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子公司上海芯刻微公司进行“193nm(ArF)干法光 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海新阳、上海芯刻微公司于2018 年6月与原保荐机构、上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于2020年 10月与天风证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松江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予以公告(2020-069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新阳和上海芯刻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状态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存放公司 开户银行 账 号 期末状态 1 193nm(ArF)干 上海新阳 上海银行松江支行 03003614556 销户 法光刻胶研发 上海芯刻微 2 上海银行松江支行 03003620278 销户 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新阳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累计产生利 息收入4,653,689.97元,已经使用利息收入金额 4,636,747.46元,销户时余额 16,942.51元转入基本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前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1月销户并予以公告(2021-097号)。 4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 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 开户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松江支行”) 账号 0300447782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松江支行”) 账号 3105018036000000319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 开户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松江支行”) 账号 7004012200049114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 开户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上海分行”) 账号 2900000010120100728563 公司已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松江支行、建行 松江支行、宁波银行松江支行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并予以公告(2021-024号)。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存放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 浙商银行 1 光刻胶研发、产业化 上海新阳 2900000010120100728563 222,396,546.74 上海分行 项目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 宁波银行 2 光刻胶研发、产业化 上海新阳 70040122000491141 2,652,621.41 松江支行 项目 集成电路关键工艺材 上海银行 3 上海新阳 03004477827 38,781,675.10 料项目 松江支行 5 建行松江 4 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新阳 31050180360000003196 12,519.07 支行 合计 263,843,362.3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553,919,379.24元, 待归垫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500,125.04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9,423,858.04 元,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已用于结构性存款(相关公告编号:2021-080 号、2021-089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63,843,362.32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上海新阳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度,上海新阳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的情 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上海新阳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该 金额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03月28日所出具的众会字 (2016)第3305号《鉴证报告》鉴证。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上海新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上海新阳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 截至2021年末,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前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利息收入) 16,942.51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的,金额低于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 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据此,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且不需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上海新阳无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累计产生利息收 入4,653,689.97元,已经使用利息收入金额4,636,747.46元,销户时余额16,942.51 元转入基本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前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1月销户并予以公告(2021-097号)。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553,919,379.24元, 待归垫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500,125.04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9,423,858.04 元,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已用于结构性存款(相关公告编号:2021-080 号、2021-089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63,843,362.32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光刻 胶项目由上海芯刻微实施为由上海新阳和上海芯刻微共同实施”的非正式议案, 7 本公司考虑到上海芯刻微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短、底子薄,而光刻胶项 目投入大、收效慢;剩余的募集资金不足以支撑其前期的巨大投入,其也很难独 立进行市场融资;又因其没有前期从业经验积累也会使产品验证环节受到客户端 的限制等不利于光刻胶项目进程的因素。因此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决定 将今后对尚未划给该子公司的募集资金支出可以直接从本公司账号为 0300361455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原留存在上海芯刻微公司专户资金继续 由其使用。 2020年8月13日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芯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上海芯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芯刻微”)、上海超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成科技”)签署了《增 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芯刻微38%的股权,超 成科技持有芯刻微62%的股权,芯刻微公司未来进行ArF湿法光刻胶的研发。此 前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的实施转移至上海新阳,芯刻微公司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 部划转至上海新阳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每年年末,该专户已销户。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无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上海新阳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以前年度已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上海新阳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对外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或使用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上海新阳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8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04014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上海新阳公司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上海新阳公司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项目组及保荐代表人与上海新阳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了沟通交流,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会计记账凭证、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 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等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新阳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不 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9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210.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76.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210.3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210.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5.77%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截至报告期末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累计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集成电路制造用300mm 是 29,210.38 10,000.00 - 10,000.00 100.00% - - -869.28 否 否 硅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193nm(ArF)干法光刻胶 新变更项目 16,000.00 5,076.03 16,000.00 100.00% 尚无法判断 -3,300.79 -7,237.59 否 否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新变更项目 3,210.38 - 3,210.38 100.00%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210.38 29,210.38 5,076.03 29,210.38 -3,300.79 -8,106.87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29,210.38 29,210.38 5,076.03 29,210.38 -3,300.79 -8,106.87 10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6月8日,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9,900.29万元变更用途,其中16,00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新设立的子公司上海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刻微公司”)实施“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存款利息3,900.29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8年6月8日,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9,900.29万元变更用途,其中16,00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新设立的子公司上海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刻微公司”)实施“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存款利息3,900.29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该金额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16)第3305号《鉴证报告》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本年年末,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累计产生利息收入4,653,689.97元,已经使用利息收入金额4,636,747.46元,销户时余额16,942.51元转入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1月销户并发表2021-097公告。 本报告中披露的关于集成电路制造用300mm硅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投资项目相关效益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因公司已于2018年第二季度完成原计划 投向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事宜。本报告中披露的关于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海芯刻微部分)相关效益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年9月30日,主要系上海新阳本年转让芯刻微股权,所有与ArF干法光刻胶相关的资产、人员、合同权利义务等将转移至上海新阳。未来芯刻微公司将不再参与 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报告期中披露的关于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效益计算包含自有资金投入。 11 附表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8,753.97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362.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362.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报告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实 截至报告期末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累计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 否 42,553.97 861.93 861.93 2.03% -3,300.79 -7,237.59 否 否 发、产业化项目 集成电路关键工艺材料项目 否 21,200.00 7,500.10 7,500.10 35.38% 尚无法判断 -35.47 -35.47 否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否 78,753.97 23,362.03 23,362.03 -3,336.26 -7,273.06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8,753.97 23,362.03 23,362.03 -3,336.26 -7,273.06 12 附表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本年年末,本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553,919,379.24元,待归垫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500,125.04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9,423,858.0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元,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已用于结构性存款(相关公告编号:2021-080、2021-089),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63,843,362.32元。 本报告期中披露的关于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产业化项目相关效益计算包含自有资金投入。本报告中披露的关于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产业化项目与前次募集资金中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系同系列最终产品,所以该项目的收益指标与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统一计算。 13 附表3: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 本报告期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 (2) 集成电路制造用300mm硅片技 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 16,000 5,076.03 16,000 100.00% 尚无法判断 -3,300.79 不适用 否 术研发和产业化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原用途为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00mm大硅片项目。300mm大硅片项目建设需要投入巨大资金,按原规划方案该项目60万片/月建成时需投入68 (分具体项目) 亿元人民币。2016年5月20日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大基金)和上海国盛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产业”)投资3.085亿 元人民币认购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昇”)增发的全部2.8亿元股份,此时上海新昇总股本由5亿增加至7.8亿元。随后硅产业又将 上海新昇原投资股东公司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傲”)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科技”)的股份全 部收购。至此,硅产业持有上海新昇的股份比例为62.82%,上海新阳持有的股份变为24.36%。2017年12月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上海皓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皓芯”)持有的上海新昇2,500万股,公司持有上海新昇的股份变为27.56%。上海皓芯持有上海新昇的股份变为9.62%。上海新昇的股权经过前述 的多次变动,我公司不再是上海新昇的第一大股东,不再具有对上海新昇的控制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集 资金应由上市公司直接或由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使用,公司不能再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投资。公司原投资300mm大硅片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 已到期定存利息余额为19,780.15万元,本次将其中1.6亿元变更用途为用于投资新设立的公司进行193nm(ArF)干法光刻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3,780.15万 元及未到期存款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上述募集资金变更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6月8日,公司完成原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1050180400000000039(余额人民币43,675,826.39元)及03002836261(余额人民币155,327,050.47元)的注销,将1.6亿元募集资金按照上述决议转入新的 募集资金专户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93nm(ArF)干法光刻胶项目尚处于认证阶段。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