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08-12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资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运作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
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
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发【2022】26 号)、《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本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发【2022】26 号)、《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上海芯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上海芯刻微材料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授信期限为 5 年,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约利率为准。担保期间为自具体授
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
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年。
    经核查,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考普乐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对外担保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江苏考普乐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
授信额度 7,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3 年,年利率参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具
体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项授信以江苏考普乐位于常州市微山湖路 36 号的厂
房土地抵押,并由公司为其申请的三年期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
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
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
期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芯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1 亿元,贷款期限 5 年,年
利率参照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价格协商确定。该项贷款以上海芯刻微材料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刻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具体
贷款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贷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
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贷款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一
年。
    经核查,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为江苏考普乐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
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子公司考普乐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之日起三年
内向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额度项下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
保,融资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不包括以存单、国债、保证
金等提供全额质押或以贵行认可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等方式进行全额风险抵补的融资额度),担保范围包括:最高额融资本金及相应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以上债权的费用。
    经核查,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为上海芯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
足子公司上海芯刻微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刻微”)持续的研发
投入资金需求,公司拟同意为子公司芯刻微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 5 年,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约利率
为准。担保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
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
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年。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的对外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发展趋势,有利于公司发展。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的上述做法。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而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买卖
双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关于提名邵军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秦正余先生因任
期届满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邵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实际需要。
    根据邵军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独立董事邵军女士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秦正余                徐   鼎               蒋守雷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