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10-28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资
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运作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新阳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加速全资子公司合肥新阳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新阳”)建设进度,公司拟为合肥新阳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期限不超过 5 年,保证期限自担保
书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终止之日,年利率不高于一年期 LRP(具体以合同约定
为准),贷款资金用途为合肥工厂项目建设。该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此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 鼎 蒋守雷 邵 军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