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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
  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765号上海新晖大酒店雁荡山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3 年董事津贴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                     √
       8.00
                                   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                    √
       9.00
                                 品交易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过 , 具 体内 容 详 见 公司 于 2023年 4月 27 日 于 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
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 - 17: 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
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3)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登记表》(见附件3),在2023年5月17
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021-57850066      传真:021-57850620
    电子邮箱:info@sinyang.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00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616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交
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50236”,投票简称为“新
       阳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或表决意见。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
人出席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票提案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2.00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3.0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
                          议案》
    4.00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
                          议案》
    5.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
                          议案》
    6.00  《关于 2023 年董事津贴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
                          议案》
          《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         √
    8.00
                  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
    9.00
              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
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盖公章,个人股东须签名;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
    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
    上发言。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