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该部分回购的股份拟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
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公
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3 年 3 月 9 日。在此期
间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32,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最高成交价为 39.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1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115.44 万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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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现回购期限届满,公
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完成并终止。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
异。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632,68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84%。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
没有变化,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07,204 1.18% 37,595,370 12.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674,198 98.82% 275,786,032 88.00%
三、股份总数 313,381,402 100.00% 313,381,402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另系
回购期间高管锁定股增加所致。
假设本次最终回购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公司
股权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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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07,204 1.18% 34,962,685 11.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674,198 98.82% 275,786,032 88.75%
三、股份总数 313,381,402 100.00% 310,748,717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另系
回购期间高管锁定股增加所致。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945,7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736,42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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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
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实施
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
以注销。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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