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天风证券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上海新阳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旭                        联系电话:021-68815319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宏丽                      联系电话:010-6881531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案及决议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案及决议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案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3 日

                                               根据 2021 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进
                                               行了培训,以提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对相关规则的理解与掌握,提升规范运
                                               作意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因
违法违规被处罚,实控人承担相关费                 是                        不适用
用的承诺
2.关于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的承诺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募投项目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8 月 17 日,原任保荐代表人刘广福先生因工
                                    作变动,不 再 担 任 上 海 新 阳 持 续 督 导 保 荐 代 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人,天风证券已委派赵珍女士接替刘广福先生担任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023 年 3 月 6 日,原任保荐代表人李虎先生、赵珍
                                    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上海新阳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由郑旭先生、徐宏丽女士接替李虎先生、
                                    赵珍女士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继续履行相关
                                    职责。




                                             3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无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郑旭           徐宏丽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