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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高材: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15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8-07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15:00 的

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18 年 11 月 23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证券简称:

瑞丰高材;股票代码:300243)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

书样式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七)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

岭路)

    (八)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春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唐传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丁乃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丁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为普通

   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关于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刘春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唐传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郑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丁乃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丁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
    四、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样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

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8:00-11:50,下午

13: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7:00 之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公司证券部(邮编:256100)。

    (四)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

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六、单独记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4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记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 5%(不含 5%)以下的股东(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除外)。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子阳

    联系电话:0533-3220711

    联系传真:0533-32568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zhaozy@ruifengchemical.com

    邮政编码:256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

的原件到场。

    八、备查文件

    (一)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

    (二)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43;投票简称:瑞丰投票。

         2、议案设置及议案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刘春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唐传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郑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丁乃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丁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6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不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

                                     7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二: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瑞丰高分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

   的意愿投票。
提案编                                                           备注
                             议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表决意见
 码                                                            目可以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刘春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唐传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郑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丁乃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丁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9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



附注: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报所投票数;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

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0
附件三: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