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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高材: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8-078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主持,公司全
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仕斌先生、刘春信先生、郑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
周仕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华先生、周仕斌先生、丁乃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
董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垲先生、周仕斌先生、董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
郑垲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同意选举丁乃秀女士、周仕斌先生、郑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其中,丁乃秀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春信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志刚先生、
周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子阳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曰玲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西海先
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聘任人员简历


    1、周仕斌:男,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 年 10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沂源瑞丰高分子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有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9 年 9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2 年 9 月至今,兼任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 年 6 月至今兼任瑞丰高财(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兼任深圳前海瑞丰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周仕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47,047,45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7%。周仕斌先生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董华: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
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山东振鲁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山东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齐星铁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百丞
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上海
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南百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上海师
范大学兼职副教授,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董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华先
生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3、郑垲:男,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化
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郑垲先生多年从事工程塑料开发
与市场研究工作,对于国内外的应用与发展状况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曾任北京市
化工研究院生产科研办公室主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塑料部北京服务中心
经理,北京泛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经营部长,国家通用工程塑料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副主任和中国工程塑料工业协会秘书长,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副理事长兼秘
书长,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理事长、
鲁西化工独立董事、南京聚隆独立董事、佳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郑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垲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垲先
生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4、丁乃秀:女,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历
任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所教师、副教授,现任青岛科技大学教授,赛
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国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丁乃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丁乃秀女士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丁
乃秀女士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5、刘春信:男,197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 年 10 月至 2009 年 8 月先后任瑞丰有限研究
所副所长、所长(研究所被认定为山东省 PVC 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后兼任研
究中心主任)。2009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刘春信先生持有公司 2,592,4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3%。刘春信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宋志刚:男,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大专学历,工程师。2006 年 11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瑞丰有限副总经理兼技
术科科长。2009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宋志刚先生持有公司 2,030,08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 0.96%。宋志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周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
助理经济师。2001 年 10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高分子有限供应科副科长、科长;
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高分子有限销售科科长;2009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销售部部长;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周海先生持有公司 421,456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周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赵子阳:男,198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于 2011 年 9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且按
期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3 年 7 月、2015 年 6 月及 2017 年 9 月举办的董
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赵子阳先生 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并参与公司改制
IPO 的全过程;2011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 年 11 月
至 2015 年 2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办公室主任;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部长;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赵子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44%。
赵子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9、许曰玲: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沂源公明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
员;2007 年 6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助理审计
员;2010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
总监。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许曰玲女士持有公司 171,6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许曰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朱西海:男,199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2016 年 6 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部,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朱西海先生持有公司 5,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朱西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