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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高材: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8-079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齐元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
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
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齐元玉先生简历


    1、齐元玉:男,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2001 年 10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公司 ACR 车间主任;
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公司质检科科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
公司企管部部长;201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齐元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0,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齐元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