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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高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1-22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丰高材
          股票代码:300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桑培洲
          通讯地址:山东省沂源县育才街历山小区 34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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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桑培洲

上市公司、瑞丰高材、公司   指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桑培洲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瑞丰高材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桑培洲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70981195707057419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山东省沂源县育才街历山小区 34 号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
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
公司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丰高材 14,971,018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发行股本的 7.0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1,828,4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发行股本的 5.6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3,142,6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本次交易之
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减持公司股份 4,137,291 股、2018
年 4 月 16 日减持公司股份 4,137,291 股。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已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5.4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17 年 11
  桑培洲      大宗交易                      12.73 元/股     4,137,291       1.96%
                            月 29 日

                         2018 年 4 月
  桑培洲      大宗交易                      12.67 元/股     4,137,291       1.96%
                             16 日

                         2019 年 1 月
  桑培洲      大宗交易                       9.1 元/股      3,142,618       1.49%
                             21 日

   合计          --            --               --         11,417,200       5.41%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7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桑培洲    14,971,018     7.09%           11,828,400      5.6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桑培洲持有 11,828,400 股瑞丰高材股份,其中 205,600
股瑞丰高材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11,622,800 股瑞丰高材股份被质押。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无其他买卖瑞丰高材股票的情形。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
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9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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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瑞丰
高材证券部。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济开发区
股票简称            瑞丰高材                       股票代码            300243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省沂源县育才
                    桑培洲
人名称                                             注册地              街历山小区34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系统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4,971,018股           持股比例:7.09%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减少3,142,618股             变动比例:减少1.49%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数量:11,828,400股            持股比例:5.60%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
来 12 个 月 内 继   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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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无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无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无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无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 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 的,必须在栏目
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 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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