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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高材: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20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9-02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 分,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2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下午 3: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19 年 5 月 7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证券简称:瑞
丰高材;股票代码:300243)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样式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山东省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
路)
    (八)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样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2 日上午 8:00-11:50,下午
14:00-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9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7:30 之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公司证券部(邮编:256100)。
    (四)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
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单独记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记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子阳
    联系电话:0533-3220711
    联系传真:0533-32568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zhaozy@ruifengchemical.com
    邮编:256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
的原件到场。

    六、备查文件
    (一)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43;投票简称:瑞丰投票
           2、议案设置及议案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 100 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
    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

       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



       附注: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打“√”;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

       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