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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高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0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9-026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 2018 年度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
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18 年度
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3 月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八次会议           13 日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3 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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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次(临时)会议   19 日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20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2018 年 4 月
3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十次会议             18 日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 2017 年

                                           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

                                           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2018 年 4 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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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次会议           25 日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2018 年 5 月 2   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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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次会议           日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2018 年 8 月     《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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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次会议           22 日            案》;

                                           《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2018 年 10 月
7                                          投资建设年产 4 万吨 MBS 抗冲改性剂项目的
     十四次会议           25 日
                                           议案》;《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2018 年 11 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新型高端耐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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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次(临时)会议   1日              透明高分子材料项目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2018 年 11 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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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次(临时)会议   14 日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2018 年 11 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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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               30 日

11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2018 年 12 月    《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17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2018 年 12 月   《关于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12
        次(临时)会议     28 日           酬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的部分董事会和
出席了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
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
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2018 年内未发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的资金已在以前年度使用完毕并完成了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报告期无募集资金的使用。
    4、关于收购资产事项的意见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5、监事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形。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的情况。
    6、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7、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情况
下均对未披露信息知情者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9、对于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
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1、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做好
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
核,从严把关,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2、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部门
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勤勉尽职,参加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并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加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深
入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同时积极督促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企
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