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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安诊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8-12-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迪安诊断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安诊断”、“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迪安诊断
   2018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具体内 容 详见公 司 于中国 证 监会创 业 板指定 信 息披露 网 站同期 披 露的 “临
   2018-012号”公告。该议案已经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除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根据目前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为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8年拟增加与关联方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新增人民币1,500万元。

       本次新增后,2018年度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采
   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5,85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预计金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2018年1-10   2017年发
                  关联人
  易类别                           价原则                           月发生金额    生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上海复星医药(集
向关联人采                       参照市场价
              团)股份有限公司                4,350.00   5,850.00    4,349.14    3,986.86
购产品                           格公允定价
              控股子公司
                   合计                       4,350.00   5,850.00    4,349.14    3,986.86
       注:2018年1-10月发生金额未经过审计。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
 启宇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与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3,986.86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113.62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695.10
                               合计                                 4,795.58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

     注册资本:256,306.0895万元

     公司住所:上海市曹杨路510号9楼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物化学产品,试剂,生物四技服务,生产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
 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
 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
 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星医药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截至2018年9月30日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36,575,490        36.54%

                   其他                      1,626,485,405         63.46%
              合计                        2,563,060,895             100%


    复星医药(合并口径)简要财务及经营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18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68,512,820,543.26

                     负债总额                             35,489,149,65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8,529,784,364.21

                       科目                                 2018年1-9月

                     营业收入                             18,142,384,87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4,152,353.8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启宇为复星医药董事。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0.1.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复星医药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
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复星医药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

    1、迪安诊断与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签订《战略采购协议》,约定公司向其
采购生产或经营的设备及试剂,合同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2017年1月1日,迪安诊断与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签订《试剂采购战略合
作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及其辅助品,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
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向关联人购买产品为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
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
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
易与公司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已对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书面认可意见: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
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供应商、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
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基于上述情况,一致同意将《关
于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时,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再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8年公司与关联人拟新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
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
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
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18年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迪安诊断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关联方
基本情况、以往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经核查,保荐机构认
为:迪安诊断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保荐机构同意迪安诊断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