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8-12-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迪安诊断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安诊断”、“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迪安诊断
2018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具体内 容 详见公 司 于中国 证 监会创 业 板指定 信 息披露 网 站同期 披 露的 “临
2018-012号”公告。该议案已经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除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根据目前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为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8年拟增加与关联方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新增人民币1,500万元。
本次新增后,2018年度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采
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5,85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预计金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2018年1-10 2017年发
关联人
易类别 价原则 月发生金额 生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上海复星医药(集
向关联人采 参照市场价
团)股份有限公司 4,350.00 5,850.00 4,349.14 3,986.86
购产品 格公允定价
控股子公司
合计 4,350.00 5,850.00 4,349.14 3,986.86
注:2018年1-10月发生金额未经过审计。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
启宇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与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3,986.86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113.62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695.10
合计 4,795.58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
注册资本:256,306.0895万元
公司住所:上海市曹杨路510号9楼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物化学产品,试剂,生物四技服务,生产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
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
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
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星医药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截至2018年9月30日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36,575,490 36.54%
其他 1,626,485,405 63.46%
合计 2,563,060,895 100%
复星医药(合并口径)简要财务及经营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18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68,512,820,543.26
负债总额 35,489,149,65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8,529,784,364.21
科目 2018年1-9月
营业收入 18,142,384,87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4,152,353.8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启宇为复星医药董事。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0.1.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复星医药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
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复星医药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
1、迪安诊断与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签订《战略采购协议》,约定公司向其
采购生产或经营的设备及试剂,合同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2017年1月1日,迪安诊断与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签订《试剂采购战略合
作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及其辅助品,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
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向关联人购买产品为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
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
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
易与公司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已对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书面认可意见: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
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供应商、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
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基于上述情况,一致同意将《关
于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时,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再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8年公司与关联人拟新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
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
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
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18年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迪安诊断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关联方
基本情况、以往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经核查,保荐机构认
为:迪安诊断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保荐机构同意迪安诊断2018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