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1-22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9,428,843 股新股。
截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上述股份已全部发行完毕并上市,公司股本由
551,029,453 股增至 620,458,296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102.9453 万元。 62,045.8296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51,029,453 第 十 九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全部为普通股。 620,458,296 股,全部为普通股。
注: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