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3-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迪安诊断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伟 联系电话:021-68801581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林杰 联系电话:021-6882743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5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
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青岛智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
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预计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4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
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跟
踪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
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2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年11月27日
主题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人员及主要股东股份变动管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陈海斌、胡涌、徐敏承诺:本人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是 不适用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
3
2.陈海斌、胡涌、徐敏、天津软银欣创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诚慧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具体参见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
3.公司承诺:迪安员工共赢1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的出资人全部为发行人员工,出
资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是 不适用
排;在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
内,不转让迪安员工共赢1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的份额。
4.陈海斌、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健康共享优质增
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江迪安诊断计划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承诺:
是 不适用
自迪安诊断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同
时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
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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