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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安诊断: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临 2019-04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26 日上午 8:00,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迪安诊断”)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以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独
立董事 3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上述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8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 17 年发布新金融工具、收
入准则的实施时点的通知》,通知中第 4 规定“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上市公司,
原则上均不得提前适用新金融工具,即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

    公司依据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信息,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