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临2019-08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没有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现将上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对财务报表
格式和部分科目列报进行变更和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项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
(2)将“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明确“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
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
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
质性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年同期数)的影响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项目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应收票据 42,408,939.3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909,804,165.27
应收账款 2,867,395,225.91
应付票据 302,0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14,236,015.09
应付账款 1,012,236,015.0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14,329,771.56
资产减值损失 14,329,771.56
以“-”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信息,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其
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总资产、净资
产没有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部门的有
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财务
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没
有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