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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安诊断:关于召开“16迪安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9-11-19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临 2019-097
债券代码:112453          债券简称:16 迪安 01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16 迪安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依照有关法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
规定作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
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通讯(邮寄、邮件或者传真)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迪安诊
断”)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发行 8 亿元公司债券(债券全称:浙江迪安诊断技
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
称:16 迪安 01,债券代码:112453,以下简称“16 迪安 01”或“本期债券”)。

    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16 迪安 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
迪安 01”的回售数量为 7,981,874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824,128,490.50 元(含
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18,126 张。

    2019 年 9 月 27 日本期债券回售完成,目前本期债券余额为 1,812,600 元。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兑付已发行的“16 迪安 01”公司债券本息及应计利息,根
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受托管理人”)就召集“16 迪安 01”2019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9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金蓬街 329 号迪安诊断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通讯(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5、投票:债券持有人应当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债券份额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投票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6、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7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7、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 17:00 前(通过电子邮件的
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系统的
时间为准),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
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二、出席会议对象和参会办法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

    1、截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下午收市(15:00)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 迪安 01”公司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并行
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
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
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在会议上参与讨论,但
没有表决权:

    (1)发行人;

    (2)本期债券担保人及其关联方;

    (3)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
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

    (4)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5)其他重要关联方。

    (二)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
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未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
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

    3、登记方式: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至迟应在会议召开
日之前 5 日(2019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本
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其所持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并提供本通知所附参会
回执(附件 2)、会议表决票(附件 3)、投票代理委托书(附件 4)及上述相关
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版文件,未按照前述要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无权
参加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4、费用: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
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三、会议审议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提前兑付浙江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 1。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
有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
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为“弃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
当由至少两名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一名债券受托
管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
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4、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
行点算;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
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宣布表决结
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5、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方
式参加会议) 本期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
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
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
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
人承担。
    6、持有人会议应当有书面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
律师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
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联系方式

   1、发行人: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蓬街 329 号

   联系人:祝迪生、马玉强

   邮件地址:zqb@dazd.cn

   电话:0571-58085608

   传真:0571-58085606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人:周伟、孔林杰

   邮箱地址:dongyan@csc.com.cn

   电话:021-68801581

   传真:021-68801551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
    附件 1


关于提前兑付浙江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16 迪安 01” 债券持有人: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兑付已发行的“16 迪安 01”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
在全部未偿付本金及利息款兑付完成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 迪安 01

    3、债券代码:112453

    4、发行规模:人民币 8 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25%

    8、起息日:2016 年 9 月 27 日

    9、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2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
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
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
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
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4、增信措施:无。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评级出具的《浙江迪安诊断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
级。

    16、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公司有权决
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根据当前
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不调整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即“16 迪安 01”债券后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3.25%并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16 迪安 01”投资者回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8 月 15 日和 8 月 16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16 迪
安 01”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临
2019-074)、《公司关于“16 迪安 01”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临 2019-075)和《公司关于“16 迪安 01”票面利率不调整暨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临 2019-076)。

    “16 迪安 0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19 年 8 月 15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6 迪安 01”公司债券按面值全
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
据,“16 迪安 01”的回售数量为 7,981,874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824,128,490.50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18,126 张。

    2019 年 9 月 27 日本期债券回售完成,目前本期债券余额为 1,812,600 元。

    四、提前兑付提议

    为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方案
如下:

    1、提前兑付本金:1,812,600 元

    2、提前兑付时间:2019 年 12 月 11 日

    3、摘牌日:2019 年 12 月 11 日(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4、提前兑付价格:本金按照面值进行偿付。

    5、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本次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共计 75 天。

    6、提前兑付利息:本次每张债券应计利息按下列公式计算:债券面值×债
券利率×本次计息期限÷365 天。本次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9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共计 75 天。则每张债券应计利息为:100× 3.25%×75÷365=0.6678 元
(含税)。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本次提前兑付“16 迪安 01”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以上事项,特提请“16 迪安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上述
议案进行审议。
    附件 2


              “16 迪安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                          将亲自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16 迪安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6 迪安 01”债券持有人(签字或公章):




    “16 迪安 01”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6 迪安 01”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附件 3:


               “16 迪安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前兑付浙江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
    1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日期:2019 年      月     日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 “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
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 4:


              “16 迪安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16 迪安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前兑付浙江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
   1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
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
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本授权委托的有效
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人民币 100 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