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关于延长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2019-11-29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临2019-102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1 月 28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
安诊断”)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鉴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冷链
物流项目”)即将到期,根据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
考虑,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以及经济效益都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对“冷链物流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号文核准,迪安诊断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28,843股,
发行价格为15.48元/股。截至2018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782,480.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1,976,009.60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7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披露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 51,156.62 51,156.62
2 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9,932.22 19,932.22
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
3 23,178.80 20,856.80
设备改造项目
4 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15,530.21 15,530.21
合计 109,797.85 107,475.85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9 年 截至 2019 年
募集资金承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9 月 30 日累 9 月 30 日累
诺投资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进度
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
1 51,156.62 7,033.82 13.75% 2020 年 10 月 16 日
研发项目
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
2 19,932.22 280.48 1.41% 2019 年 11 月 29 日
造项目
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
3 20,856.80 6,583.19 31.56% 2020 年 10 月 14 日
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
4 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14,251.96 52.92 0.37% 2020 年 10 月 18 日
合计 106,197.60 13,950.41 - -
注:1、上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披露的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1,278.25 万元后的净额。
2、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尚未审计。
三、关于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和原因
“冷链物流项目” 建设期2年,通过租赁和定向改造的方式,打造现代化的
医疗行业仓储物流中心,同时购进冷链运输车、标本箱、GPS终端及企业仓储管
理系统等软硬件设备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由于本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的仓储规模和冷链运输能力,服务于遍布全国
的实验室网络,以及医疗器械和诊断试剂存储需求等,因此其建设期应与实验室
的业务实际业务量水平相适应,以提高使用效率。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延长“冷
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将该项目的建成期由2019年11月29日延长至2020年10
月16日,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四、本次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的影响
本次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期限,
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二)本次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的具体投向和投资总额,
不会对项目的实施和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本次调整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会对项目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9 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
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内部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
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延长“冷链物流项
目”的实施期限至2020年10月16日。
(二)监事会意见
2019 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
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内部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发
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延长“冷链物
流项目”实施期限至2020年10月16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至2020年10月16日,是公司根据内
部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
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期限,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相关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延长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实施期限是基于募投项目及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上述调整事项
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
施期限延长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