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20-01-0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迪
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
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
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产生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故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 蔡江南 丁国其 陈威如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