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2020-09-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
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迪安诊断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伟 联系电话:021-68801581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林杰 联系电话:021-6882743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是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7 次,《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
售的核查意见》、《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为全程国际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
见》、《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新增日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履行承
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杭州诚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胡涌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公司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是 不适用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软银欣创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敏女士、赖翠英女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合伙企业/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是 不适用
司/合伙企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合伙企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除上述股份锁定外,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海
是 不适用
斌先生、胡涌先生、徐敏女士还承诺: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4.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东陈海斌、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迪安员工共赢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健康共享优质增发集合资
是 不适用
产管理计划承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伟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