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 划,不会影响公司在子公司的控股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陈威如 丁国其 李天天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