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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安诊断: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8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等不符合全部或部分归属要求的情形,对应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44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5.264 万股。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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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陈威如    丁国其     李天天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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