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7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公 司人 民 币 普 通 股A股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本次回 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 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六 个月内。 2、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股份回购事宜发表了同 意的独 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回购 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未能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 1 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 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 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为了充分展现 公司资 本市场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 ,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 性,共 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股 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 二级市 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拟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上述股份转让完毕,则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 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6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33,333 股 至1,388,889 股 , 占 公 司 当 前 总股 本 626,898,036股 的 比 例为 0.13%至 0.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 限及数量。 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含)。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六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6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388,889股,回购股份 比例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0.22%。假设本次回购股权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894,625 19.76% 125,283,514 19.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3,003,411 80.24% 501,614,522 80.02% 三、股份总数 626,898,036 100.00% 626,898,036 100.00% 4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据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新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列。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6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833,333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13%。假设本次回购股权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 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894,625 19.76% 124,727,958 19.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3,003,411 80.24% 502,170,078 80.10% 三、股份总数 626,898,036 100.00% 626,898,036 100.00%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据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新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列。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107,486.24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2,885.18万元,流动资产1,610,122.46万元。按2022 年9月30 日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 占公司总资 产的0.2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60%、占流动资产的0.31%。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对公司 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 不符合 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 持续经 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5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 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除公司董事长陈海斌,董事兼总经理黄柏兴,董事兼 副总经 理郭三汇、沈立军,副总经理王彦肖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办理了股份登记 外,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 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上述人员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成交数量(万股) 交易原因 2022年6月27日 39.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陈海斌 董事长 2022年12月2日 39.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黄柏兴 董事、总经理 2022年6月27日 24.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郭三汇 董事、副总经理 2022年6月27日 9.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2022年6月27日 6.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沈立军 董事、副总经理 2022年12月2日 6.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2022年6月27日 6.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王彦肖 副总经理 2022年12月2日 6.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拟实施增减 持计划,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未来六个月的减 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 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份回购实施完 毕后,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在相 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 发生公 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相关鞠 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 宜须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 6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 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 购的时 间、价格、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审议 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 际情况, 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5、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股份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 相关公告。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回购股 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7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未能经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 象放弃 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 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可根据 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 间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司将 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