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8-094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
下简称“《修订通知》”),公司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开始执行。
3、变更前后采取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部分
科目列示进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
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上述《修订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
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